校属各单位:
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》的通知(教体艺〔2014〕4号)相关要求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《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27号)有关精神,现将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(2014年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的要求,及我校2021年体测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《标准》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,激励学生积极进行体育锻炼的教育手段,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,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条件。《标准》规定:学生在校期间,每年必须测试一次(且要完成所有的测试项目);学生测试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者,方可参与评优与评奖;对测试成绩不及格者,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,补测仍不及格,则本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;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,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%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%之和进行评定,毕业时《标准》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;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教学部门核准,可暂缓或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《标准》规定体质测试的结果每年要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,同时也成为高校教学水平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。请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,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测试,重视体测的重要性,核对学生基本信息,统计免测、缓测学生人数并及时上报体育教学部门,安排学生按时到达测试地点、保证体质测试工作有序进行。
一、组织实施
《标准》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是在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,由教务处、基础课教学部、各学院、学生处、团委及总务处等部门协同配合具体组织实施。
二、 测试对象及时间安排
2018、2019、2020、2021级在校生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—12月20日,12月底前体育教师将学生测试成绩录入系统,并将全校在校生测试成绩上报教育部。12月1日起打印学生成绩登记卡并存档。
三、测试项目
1.男生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50米、坐位体前屈、引体向上及1000米跑。共8个测试项目。
2.女生:身高、体重、肺活量、立定跳远、50米、坐位体前屈、1分钟仰卧起坐及800米跑。共8个测试项目。
各单位、部门要加强实施《标准》的宣传力度,提高认识水平,责任落实到人。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各班级辅导员到现场进行协助;校医院安排医护人员值班,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。在“达标争优”的锻炼中不断增强学生体质,促进学生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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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