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安徽省教育厅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共青团安徽省委联合制定的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(皖教学(2021)1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4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学(2024)7号)以及学校《关于修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(校学字(2023)4号)文件精神,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。文法学院特成立评审工作小组,现将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如下:
组 长:周云
成 员: 钱坤、陈培、邱琛、王娇娇、吴春源、施其芸、胡月
陈妮艳(教师代表)
严格贯彻、执行评审文件要求,评审工作应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。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学生的知情权,不得徇私舞弊。如发现有违规行为,严肃处理。
文法学院
2024年3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