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》校学字[2023]76号文件精神,经班级、学院评审小组认真评审,我院评奖评优工作现已初步完成。现将获得学院奖学金,优秀学生及优秀班级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
此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我院特设立资助工作监督小组,接收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。在公示期间(2023年11月24日——2023年11月30日),如有任何疑问及特殊情况者,可将情况书面或当面反映至各年级辅导员或系办公室(监督电话:15805510457 负责人:方汝峰)。
商学院
2023年11月24日